- 2021 10-16
- 電動堆高車對坡度的要求 電動堆高車對坡度的要求 依據(jù)托盤堆垛車國家標準JB/T3341-2005的要求,電動堆高車的爬坡度要達到滿載3%,空載5%。如果客戶的坡度比較大,泰州市惠澤機械有限公司可以根據(jù)客戶要求定制。達不到爬坡要求主要有兩種情況:1、驅動電機的功率不夠。2、底腿材料的抗彎強度不夠,彎曲變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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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動堆高車充電環(huán)境要求 電動堆高車充電環(huán)境要求 托盤堆垛車充電時應遠離火源,有220V或380V電源并有可靠的接地,并且通風的場所,如果全電動堆高車配的是鉛酸電池,同時要配備二氧化碳滅火器。如果半電動堆高車配的是鋰電池需要配ABC干粉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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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動堆高車充電an全要求 電動堆高車充電an全要求 泰州惠澤生產(chǎn)的電動堆高車充電要求是根據(jù)電動堆高車所配蓄電池的容量乘以0.14后取近值,確定全電動堆高車充電器的輸出電流,托盤堆垛車充電時應遠離火源,并且通風的場所,同時要配備二氧化碳滅火器。電源插座一定要有可靠的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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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動堆高車貨物高度要求 電動堆高車貨物高度要求 電動堆高車貨物高度要求這是在操作電動堆高車時需要注意的事項之一,原則上操作者在駕駛電動堆高車時貨叉上的貨物高度應低于操作者的胸部以下為宜,這樣不會影響操作者的視線。如果貨物的高度較高影響駕駛視線,操作者應面向后,后退慢速操作電動堆高車。如果后退操作不方便或不適應,泰州市惠澤機械有限公司技術團隊可以為客戶加裝行車可視系統(tǒng),這樣操作更an全。堆高作業(yè)超過3米時,應根據(jù)載荷曲線衰減載重指示重量進行作業(yè),嚴禁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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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電動堆高車技術要求 1.5電動堆高車技術要求 泰州市惠澤機械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1.5噸電動堆高車的技術要求: 1、載重1500Kg,起升高度有1.6米、2.5米、3米、3.5米、4米、4.5米等規(guī)格 2、在3米以下(含3米)載重是1500kg 3、整車寬度850mm 4、整車長度1950mm 5、整車高度是依據(jù)起升高度來確定 6、爬坡度為滿載3%、空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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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動車堆高車操作要求 電動車堆高車操作要求 泰州惠澤電動堆高車在使用時的操作要求:托盤堆垛車載重后在運行過程中貨叉離地高度不超過300mm,爬坡時操作人員應在坡度的高位,裝載托盤時不允許偏載,全電動堆高車和半電動堆高車的貨叉上禁止載人、堆垛作業(yè)時貨叉下方禁止站人。全電動堆高車嚴禁酒后駕駛。